兩會(huì )速遞
本報訊 (記者林霞虹、陳翔)“結婚年齡,男不得早于22周歲,女不得早于20周歲。”對《婚姻法》的這條規定,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認為應該修改了。她說(shuō),這條“中國史上最高的”法定結婚年齡,導致“剩男剩女”、高齡產(chǎn)婦、未婚同居等現象不斷增多。她將在兩會(huì )上提交建議,將法定結婚年齡降至18周歲。
在黃細花看來(lái),現行法定結婚年齡定得過(guò)高,帶來(lái)了一系列的社會(huì )問(wèn)題。她說(shuō),一些沒(méi)有達到法定婚齡而想結婚的人,為了早日結婚,采取用假身份證、虛報年齡的辦法領(lǐng)取結婚證。有些人干脆就“未婚同居”,造成事實(shí)婚姻,但法律不承認不保護這種婚姻,這無(wú)疑隱藏了諸多社會(huì )隱患。
黃細花說(shuō),這種現象在廣大農村普遍存在。降低法定婚齡,有利于保護普遍存在低齡事實(shí)婚姻一族的合法權益,有利于社會(huì )和諧穩定。
黃細花說(shuō),由于法定婚齡的延遲,導致育齡不斷延遲。目前,中國平均結婚年齡主要集中在25歲~29歲之間,年齡推遲趨勢非常明顯,最終導致高危妊娠比例增加。因此,降低法定婚齡和生育年齡,有利于保護婦女兒童的身體健康,有利于優(yōu)生優(yōu)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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