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仰光8月1日電(記者張東強)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(huì )8月1日發(fā)布特赦令,共赦免近8000名囚犯。緬甸原國務(wù)資政昂山素季和原總統溫敏分別獲減刑6年和4年。
新華社仰光8月1日電(記者張東強)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(huì )8月1日發(fā)布特赦令,共赦免近8000名囚犯。緬甸原國務(wù)資政昂山素季和原總統溫敏分別獲減刑6年和4年。
特赦令說(shuō),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(huì )主席根據刑法相關(guān)條例對昂山素季所涉5起案件的刑期給予減刑,對溫敏所涉2起案件的刑期給予減刑。國家管理委員會(huì )發(fā)言人告訴記者,此次昂山素季共被減刑6年,溫敏共被減刑4年。據悉,減刑后,昂山素季所剩刑期20余年,溫敏的刑期不足10年。
國家管理委員會(huì )當天還發(fā)布多個(gè)特赦令稱(chēng),為慶祝緬甸傳統節日及出于人道主義、民族團結和國內和平及國家間關(guān)系等考慮,國家管理委員會(huì )主席根據憲法和刑法相關(guān)條例,將全國符合減刑條件的囚犯從死刑特赦為終身監禁,赦免緬籍囚犯7749名,赦免外籍囚犯125名并將他們驅逐出境,赦免22名民族武裝組織成員并撤銷(xiāo)72名與民族武裝組織成員相關(guān)人員所涉案件。
今年1月、4月和5月,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(huì )也曾分別赦免數千名囚犯。
(責任編輯:陳冬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