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盜刷女友信用卡男子以為不是事兒
信用卡只能本人使用,盜刷構成犯罪被告人已全額償還,故免予刑事處罰
大西北網(wǎng)1月16日訊 女子信用卡被盜刷,警方抓獲的盜刷人竟然是該女子前男友。在法庭上,其前男友承認自己刷了信用卡,但卻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構成犯罪。昨日記者獲悉,西固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判處該男子的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。
2013年1月28日,許女士前往公安機關(guān)報案稱(chēng),自己的信用卡自2012年12月13日至17日被他人盜刷多次,損失7000余元。警方通過(guò)調取銀行監控錄像,鎖定取款人是一名男子。許女士吃驚地發(fā)現,此人正是自己之前的同居男友王某!隨后,檢察機關(guān)以涉嫌犯信用卡詐騙罪,對王某提起公訴。
經(jīng)法院審理查明,2011年4月,王某與許女士開(kāi)始同居。2012年10月,許女士離開(kāi)王某住處。在隨后的2012年12月13日、14日、15日、17日,王某分別在城關(guān)區慶陽(yáng)路、西單商場(chǎng)、蘭大二院、七里河區武威路北路的自助設備上,使用許女士的信用卡共透支現金7000元。
西固區法院審理該案后認為,《銀行卡業(yè)務(wù)管理辦法》中明確規定,“銀行卡及其賬戶(hù)只限經(jīng)發(fā)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,不得出租和轉借”,可見(jiàn),信用卡必須由持卡人本人使用是信用卡的一項基本制度。被告人王某的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。鑒于王某案發(fā)后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,可免予刑事處罰。綜上,法院宣判:被告人王某犯信用卡詐騙罪,但免予刑事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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