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從甘肅省民政廳了解到,甘肅省今年提高城鄉低保標準,城市低保標準由年人均6924元提高到年人均7476元,農村低保標準由年人均4428元提高到4788元。此次提標預計6月底前補發(fā)到位。
甘肅城鄉低保補助水平相應提高,城市低保年補助水平由年人均6012元提高到年人均6492元。農村低保一、二類(lèi)對象年補助水平分別由4428元、4200元提高到4788元、4536元,三、四類(lèi)對象年補助水平仍分別保持1008元、696元不變。
對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照不低于城鄉低保標準的1.3倍確定,分別由年人均不低于9012元、5760元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9732元、6216元。同時(shí),城鄉特困人員按照具備生活自理能力、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、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種情形,還能獲得部分護理費,護理標準分別由年人均不低于1440元、2640元、3840元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1680元、3360元、4800元。此外,甘肅還提高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、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。
據了解,此次提標有條件的市、縣可依據地方實(shí)際適當提高標準,但不能低于省級指導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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